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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唐山市城乡集贸市场情况的调查报告
2007-04-23 14:58  文章来源:市场运行处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为构建和完善我市现代流通体系,规范城乡市场,充分发挥集贸市场在商贸流通领域的作用,我们于3月份对我市城乡集贸市场的现存数量、规模、分布、辐射范围等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现报告如下:

  一、城乡集贸市场发展现状、管理模式及特点

  城乡集贸市场是城乡商品经济活动的重要场所、渠道和载体,对区域性经济增长,促进本地区的商品流通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我市城乡集贸市场现状

  唐山市的城乡集贸市场的现状是与当前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的现状相一致的,即分为城镇集贸市场和农村集贸市场两种形态。城区内集贸市场紧紧依托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城镇居民,辐射周边乡镇乃至周边地区,是全市农副产品的主要集散地和销售渠道。农村集贸市场是为其附近村落的广大农村群众提供农副产品、日用品、食品等生产、生活必需品的重要场所,往往是以传统集日为支点,逢集起市、集散市消。二者为满足城镇和农村群众消费需求,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据统计,目前我市有城乡集贸市场543个。其中城镇集贸市场91个,农村集贸市场452个,年成交总额达405.47亿元。其中,年成交额在10亿元以上的有5个,1亿元以上的有23个,5000万元以上有230个。

  (二)城乡集贸市场的管理模式

  目前,城镇集贸市场已全部办理了营业执照,而农村集贸市场由于农村较落后的经济基础条件,较低的消费能力,分散的居住环境,相对封闭的农耕经济体系,传统的集市习惯等多种因素的作用,除已建立固定经营场所、从事一定规模经营的较大市场办理了相关营业执照外,一些规模较小或自发形成的集贸市场因场地是租赁的,只办理了有关开办市场手续,尚未办理营业执照。

  我市大部分城乡集贸市场特别是农村集贸市场管理模式主要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维持市场经营秩序,行使市场管理的主要职责,市场投资者承担市场布局、经营户的摊位分配、市场的日常维护、收取租金等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并代收税务、工商、卫生等管理部门的税费等。“管办分离”后,城镇集贸市场以及农村部分较大集贸市场由市场服务(建设)中心直接经营管理,工商管理部门未介入其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只是将工商管理费分摊到市场管理费中,由市场服务(建设)中心统一向业主收取市场管理费或是摊位费,从中按比例提成。有的集贸市场是统一收费3家分成,即工商管理部门、市场服务(建设)中心、市场承办者。

  (三)城乡集贸市场的主要特点

  从投资主体上看,我市的城乡集贸市场投资经营主体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多渠道、多方位投资市场已成为主流,形成了以国有、集体、私企以及个人等形式为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格局。

  从分布上看,形成了以大型市场为龙头,综合、专业市场为骨干,中小型集贸市场为联结点,农村、居民小区市场为补充的网络化市场流通体系格局,对搞活商品流通,方便群众生产生活起到了桥梁和纽带作用。

  从经营状况上看,城镇集贸市场要好于农村集贸市场,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市场好于综合类市场。

  从交易模式看,除少数几个规模化、现代化、集约化管理程度较高的市场外,绝大部分城乡集贸市场仍以传统交易方式为主,现代交易方式仍处在探索和发展阶段。“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交易方式仍是城乡集贸市场交易的主流。

  二、城乡集贸市场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难点

  随着城市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集贸市场,也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我市在不断强化集贸市场管理的同时,注重加强集贸市场的规范化、科学化和规模化管理,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满足了城乡居民的各类需求。但在管理中仍然存在着以下问题:

  1、管理主体责任不明确。我市城乡集贸市场存在行业管理主体责任不明确,管理权限界定不清,管理失衡等现象。虽然“管办分离”,客观上仍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投资者(或承办者)等多头管理,并出现了市场承办者、工商、卫生防疫、质检、整规等多角管理的趋势。谁都管又谁都不管。农村集贸市场则是完全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定期由市场承办者直接向商户收取市场管理费。市场承办者因没有相关法律依据对市场只有经营权,没有管理权,收取的管理费也没有真正做到“取之于市场,用之于市场”。

  2、城乡集贸市场规划布局不合理。城镇集贸市场往往依托于小城镇建设。因此,小城镇的规划布局就直接影响到集贸市场的规划布局。农村集贸市场往往沿交通干线布局,以街市、公路等交通要道为依托呈线状发展,既影响了镇容街貌,阻碍了交通,也不利于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3、农村集贸市场建设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一方面是农村集贸市场设施简陋,基础设施缺乏,大部分农村集贸市场只是一块空地,没有水电,地面没有硬化,脏、乱、差现象十分普遍,形成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的现象,与现代化市场需求甚远,适应不了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是部分乡镇政府从局部利益、自身政绩出发,不考虑实际,在市场建设中互相攀比,贪大求洋求新,重复建设,结果有场无市,市场建设效益低下,导致国家资源和财富的严重浪费。还有一部分村级集体只顾眼前利益,强行开办市场,造成农村集贸市场过多过滥。

  4、具有地方特色的专业化集贸市场不多。在市场竞争中,特色化、专业化是提高竞争力和吸引力的主要手段,农村集贸市场的建设需要特色化、专业化。这有利于推动农村的专业化生产、商品化经营,深化农村区域经济和社会生产的分工,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带动区域经济的增长。但目前,农村集贸市场普遍为综合性较强,层次较低的农副产品和日杂市场,市场建设大众化,而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专业化市场却很少。这就导致了市场的建设难以应对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起不到区域经济的带动和引导作用。

  5、市场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市场管理人员是市场日常管理工作的直接执行者,工作是否到位,直接影响市场的经营秩序和环境状况。部分集贸市场管理部门聘用社会闲散人员去管理市场,在工作中部分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唯收费是务,不及其余。有的对经营者态度蛮横粗暴,与经营者发生矛盾现象时有发生,给经营者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

  6、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大量渗入集贸市场。一是假冒伪劣商品大量存在。特别是在农村,由于农民消费水平低,识假、辨假能力不强,致使假冒伪劣商品在农村销售的比例增大,特别是食品、饮料、酒类等一些关系到农民身心健康的生活必需品的安全状况令人担忧。二是不正当竞争日趋增多。少数从业人员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从事参杂使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既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侵害了经营者的权益。加之相关部门监管力度不够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给市场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困难。三是集贸市场周边环境日趋恶化。大部分农村集贸市场不但没有建设厕所,连最基本的上下水都没有,市场内垃圾遍地、污水横流,废旧塑料袋满天飞,宰杀活禽的血水更是随意排放,脏乱差现象十分严重,给市场和周围的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三、加强城乡集贸市场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个最根本的要求是建立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随着城乡经济的快速发展,广大居民的收入和积余购买力、消费需求正在不断增长,消费观念不断更新,而且人们有到集贸市场购销的传统习惯。作为一个商品交易的场所,城乡集贸市场最主要的作用是对城乡区域经济的带动和引导。不仅如此,城乡集贸市场还是城乡经济文化科技信息的集散地和现代文明传播的中转站,是党和政府路线、政策、法律法规宣传的有效途径之一。因此,无论是从深度上还是从广度上都要加对大城乡集贸市场管理力度,不断规范城乡集贸市场,充分挖掘城乡集贸市场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和区域经济发展的潜力,实现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城乡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四、加强城乡集贸市场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一)研究城乡集贸市场发育的规律及其建设应具备的条件,并进行合理布局,使城乡集贸市场得到规范发展。城乡集贸市场的发育有其内在规律,不能超越现实条件,盲目建设。一是根据我市城乡国民经济总体发展战略和市场现状,对发展和培育城乡集贸市场做统一的规划与指导,制订出近期、中期、远期发展目标,以便进一步加大完善政策协调力度。二是市场的建设要防止一轰而起,盲目攀比,贪大求洋,不求实效,铺张浪费。应根据其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基础、技术力量、商业传统、交通通讯条件和周围市场分布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科学的城乡集贸市场发展政策,注重长远利益,注重大中小市场结合,中心与地方市场结合,批发与零售市场结合,综合性与专业化市场结合,合理规划和布局城乡集贸市场。三是进一步加大政策协调力度,对政府下达的一系列有利发展市场建设的政策,要不折不扣地执行,杜绝在执行政策中出现五花八门、步调不一的现象。将市场监管权交给政府行业管理行政职能部门,使其能根据实情,不断优化政策环境,促进政策实施,形成长效管理和服务机制。

  (二)注重特色化和专业化市场的建设。特色化、专业化市场对于城乡区域经济发展的意义十分重大。一是城乡集贸市场的规划建设决不能脱离其区域基础而盲目建设。因为其具有较高的要求,需要较广阔的腹地、较高的购买力、较好的区位和相对较完备的基础设施条件。因此,应慎重考虑,在经过综合比较和优选的基础上,注意发挥区域优势,有步骤、谨慎地加快特色化、专业化市场的建设。二是在空间布局上要突破行政区划限制,形成较大规模,提高占有率和利用率,增强辐射力。三是对市场规划建设要实行总量控制。对已趋饱和的县(市)区城乡集贸市场要严格控制新增,着力培育专业市场和特色市场。对影响形象和不能发挥有效功能的占道经营、马路市场,要逐步退路入场;对于僻远的区域,要因地制宜,宜建则建,宜缓则缓。四是进一步促进现有城乡集贸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在不断抓好区域集贸市场的规划和布局的同时,提高现有集贸市场的设施、档次和水平,做大扶强一批,巩固培育一批,规划新建一批,取缔撤销一批,有序推进专业市场和特色市场的建设,尽快形成大中小、高中低档相结合,结构布局合理的城乡商品市场流通网络,从而促进我市大商贸、大流通的形成。

  (三)加强现有市场管理模式的探讨,顺应市场运作规律。一是对市场直接管理者应按市场规律来运行,要让懂经营、善管理、有实力的承办单位来运作市场。二是要理顺条块关系,有效解决多头管理的问题,建立统一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商务系统作为行业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快市场规范运作。
  
  (四)加强行业协会组织建设,促进市场经营秩序的公开、公正、合理。组建市场行业协会,强化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平衡功能,推动行业自律意识,起到与政府职能部门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市场的发育和完善提供有力保障。

  (五)城乡市场体系建设是商务主管部门主要职能之一,对城乡集贸市场的行业管理更是商务主管部门工作中的重要内容。过去由于种种历史原因,商务主管部门只是从宏观上对城乡集贸市场进行行业指导,没有真正的去规划、建设和管理。建议由商务主管部门履行职责,承担城乡集贸市场的管理监督和规划建设工作。同时,会同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争取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强化城乡集贸市场的管理,努力构建和谐的城乡集贸市场体系。

  (六)尽快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大对城乡集贸市场规划建设和监管力度。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原有城乡集贸市场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已不适应新形势下的市场监管工作要求,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解决起来无法可依,也无政策可循,客观上妨碍了市场的规划建设和监管工作的有效进行。

  (七)适时实施“集入超”。在我市广大农村,传统的集贸市场由于在脏、乱、差、管理简单粗放,服务滞后,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经营安全令人担忧,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止,硬件配套设施、经营管理模式和服务质量无法取得新的突破,行业无法实现自我升级等因素,时刻困扰着城乡集贸市场的生存和发展。随着国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深入,农村市场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的深入开展,农村集贸市场的作为农民消费中心的地位已经动摇。目前,我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已开创了良好局面,承办企业已新建改建“农家店”1000多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农民构建了省时、省钱、省心、安全、实惠、放心的购物环境,保证了商品特别是与农村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生产息息相关的生活必需品、农资等商品的安全,从而有效地遏制了假冒伪劣商品在农村市场的横行。跟据我们的调查,95%以上的农户认为,农村办连锁超市有利于农民方便购物、放心购物,为农民消费系上了一条“安全带”。通过连锁经营,统一配送,为农民消费搭好了一座“方便桥”。“超市就是购物天堂,乡村就是城市”将不再是农民的梦想。事实证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一项实实在在的造福农民的民心工程。所以,适时实施“集入超”,可以带动了农村社会全面健康发展,而新建改建整齐划一、卫生环境整洁干净的“农家店”成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必将极大地提高广大农民消费安全,使农民真正享受到安全消费、实惠消费、放心消费。

  (八)商务主管部门作为城乡集贸市场的主管部门,要站在构建和谐新唐山的高度,积极引导城乡集贸市场规模化、规范化、集约化、现代化、信息化发展,优化资源,合理配置。健全服务设施,提升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经营环境。以架构“立足周边、辐射外埠”的批发市场体系为目标,以“突出重点、示范带动、优化整合、分步实施、强化功能、规范管理、政企互动、共同推进”为发展原则,以特色化、专业市场为骨干,以城乡集贸市场合理分布的营销网点为基础的多元化集贸市场营销体系。建设一批起点高、功能强、辐射广的大中型城乡集贸市场,促进城乡集贸市场向现代化、信息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充分发挥城乡集贸市场在资源配置、信息集散、价格形成、引导和调整农产品生产结构等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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